更新时间:2025-10-24 08:42:52 点击次数:733 次
商混环保要求涵盖大气、水、噪声、固体废物等多个方面,具体如下:
大气污染防治
粉尘治理:水泥、粉煤灰及矿粉筒仓需全封闭,每个筒仓配套布袋除尘器,粉尘经处理后通过规定高度的排气筒排放。搅拌机产生的粉尘也需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。例如,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森丰商砼有限公司项目中,筒仓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30m高排气筒排放,搅拌机粉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。
扬尘控制:原料堆存在密闭厂房内,装卸过程洒水抑尘,采用全封闭皮带运输廊输送物料。厂区及进厂道路地面硬化,定期洒水抑尘,进出车辆需进行冲洗。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执行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4915-2013)等相关标准。
水污染防治
生产废水处理:搅拌机及车辆冲洗废水需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机及车辆冲洗,不外排。如农安县兰海建材有限公司玍家村商混站项目,设备清洗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抑尘。
生活污水处理: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,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,或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。
噪声污染防治
设备选型与布局:选择低噪声设备,合理布局,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,对搅拌机、风机等设减振基础。
运输管理:外运运输车辆应选择符合国标的车辆,避免夜间进入市区,途经居民区时采取降速、避免鸣笛等措施。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。
固体废物污染防治
一般固废处理: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,除尘器除尘灰、沉淀池沉渣等回用于生产,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外售物资回收单位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9-2020)。
危险废物处理: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需暂存于符合“四防”要求的危废贮存点,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,执行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23)。
其他要求
环境影响评价与“三同时”制度:商混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的“三同时”制度,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。
清洁生产与绿色建材:鼓励商混企业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,通过清洁生产审核,积极申报绿色建材,符合相关星级要求,如安全生产标准化满足GB/T33000要求等。